东北林业大学档案移交进馆制度


1 、学校各部门必须按《东北林业大学归档范围》规定的立卷材料进行立卷,按规定的归档时间向档案馆移交,实行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擅自处理。
2 、档案馆应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工作,无积存零散文件。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3 、对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档案材料散失损毁的部门,档案馆可以提前接收。
4 、移交进馆的档案,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5、在移交进馆档案中,如出现缺卷、缺页或者破损的,由移交方负责补救,无法补救的,应当备有说明材料。

6、帽儿山、凉水林场档案分室永久保管超过30年的档案,应向学校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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