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档案统计制度
为提高档案的统计工作质量,加强档案业务管理,根据上级对档案统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馆专人负责档案统计工作; 二、统计负责人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编制、整理、报送,并进行统计分析; 三、统计数据要准确,实事求是,不得随意估算、虚报; 四、负责档案统计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及时掌握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销毁等数据,并进行汇总。
一、档案馆专人负责档案统计工作;
二、统计负责人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编制、整理、报送,并进行统计分析;
三、统计数据要准确,实事求是,不得随意估算、虚报;
四、负责档案统计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及时掌握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销毁等数据,并进行汇总。
地址: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档案馆 备案号:黑ICP备19004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