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归档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立卷归档单位:

  按照《档案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各项有关法规的文件要求,我校于即日起启动年度档案归档工作,对各立卷归档单位2016年全年产生的属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齐全完整及时移交到档案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立卷归档部门具体负责档案的兼职档案员要在档案馆专职档案员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的归档工作,并保证本部门的归档材料详实、完整、全面,归档文件材料应是原件,特殊情况的复印件要附带说明情况。
  2、各立卷归档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部门立卷工作,各立卷归档部门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的检查,要做到不缺页、不漏页,并做好档案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要同步完成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归档工作,一并移交档案馆,由档案馆进行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填好文件移交目录及交接书,交接材料双方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中间有缺件的要有详细的情况说明,由本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接书一式两份(由档案馆档案员提供)。
  3、各类档案,如因故不能及时归档,请事先上报档案馆,由档案馆统一向省档案局、省教育厅年度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组做出缺项说明。缺项档案需在一个月内补交齐全。
  4、各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归档工作。按年度归档的档案材料,其目录的录入、档案实体及电子光盘的移交工作务必2017年5月31日前向档案馆移交;本科毕业生学籍成绩、研究生学位材料等按学年归档的档案材料于2017年12月10日之前向档案馆移交。
  5、移交地点:档案馆(图书馆B楼一楼)
  6、各立卷归档单位部门归档范围见附件,请下载。
  咨询电话:82190491,8291499

   附件1:2017年东北林业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档案馆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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